興化:進一步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 規范政府采購管理
2021年12月30日 10:2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為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加強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內部控制制度建設,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優化政府采購工作流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推進“陽光采購”“規范采購”,興化市制定相關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相關規定。
一是高度重視采購意向公開工作。采購意向公開是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便于供應商提前了解采購項目信息、提升政府采購效率和績效、防范腐敗具有重要的意義。根據《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0〕84號)等文件要求,各級預算單位從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應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公開采購意向。2022年1月1日實施的采購項目應在2021年12月1日前公開采購意向。
二是認真開展采購需求調查分析。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負有主體責任,應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采購需求管理各項工作,對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負責,主管預算單位負責指導本部門采購需求管理工作。采購需求不得存在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歧視待遇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府采購政策規定內容。針對采購需求管理中的重點風險事項,采購人應當建立審查工作機制,確保采購需求合法合規,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面向市場主體開展需求調查時,選擇的調查對象一般不少于3個,并應當具有代表性。
三是嚴格執行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該市自2021年起實行全省統一的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各采購人在履行政府采購活動時應嚴格按照我市轉發的江蘇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執行。關于集中采購項目的委托,各級采購人可以不受行政區域、預算管理級次所限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開展集中采購活動,該市集中采購機構為興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散采購項目可由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也可自行組織采購;委托社會代理機構代理的,采購人應當在省級財政部門公布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錄中擇優委托具備相應專業能力的社會代理機構代理采購;自行組織采購的,采購人應具備相應人員、能力和條件,并依法采用適宜的采購方式。
此外,該市還對規范單一來源和進口產品采購、落實關于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審核信息公告和采購文件、統一政府采購項目編號、依法依規處理質疑、強化合同簽訂審核以及管理工作、加強履約驗收和資金支付等采購工作進一步明確要求。下一步,該市還將提高各單位政府采購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到規范政府采購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措施,進一步規范編制采購文件,嚴格執行采購程序,著力提升采購績效,完善政府采購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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