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達到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不得通過網上超市采購
2025年03月21日 09:18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3月17日,上海市財政局發布關于《上海政府采購云平臺電子賣場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對于《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確定的適用框架協議采購的集中采購品目,且單筆采購金額未達到本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應當通過框架協議采購館采購;單筆采購金額達到本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依法組織項目采購。對單筆采購金額未達到本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以下兩類項目,采購人可以通過網上超市采購:
(一)框架協議采購館內的商品,符合《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或者采購人確有特殊使用需求,框架協議采購館內的商品無法滿足其實際工作需要的;
(二)市財政局確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通用貨物。
對前款第一項規定的采購項目,采購人經預算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通過網上超市采購;對前款第二項規定的采購項目,鼓勵采購人通過網上超市按照競爭擇優原則采購,采購人也可按單位內控管理相關規定通過其他渠道采購。
單筆采購金額達到本市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項目不得通過網上超市采購,采購人應當依法選擇相應采購方式。
相關文章
- 上海市財政局組織開展2024年度政府采購業務培訓2025-02-21
- 上海推進落實解決政府采購異常低價問題試點工作2025-02-18
- 上海積極破解政采低價惡性競爭問題2025-02-18
- 上海推進政采工程項目落實中小企業扶持政策2024-10-29
- 上海完成“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