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老百姓監督,公車和私車應做到公私分明。武漢市政協委員施平的建議被市紀委、市監察局采納,武漢市將于2010年內實行公務用車標識試點。
2010年,市監察局配合市直機關工委、市文明創建辦,按季度在全市黨政機關中通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統計的公務用車違章情況,對違章次數排名前十的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約談制度。
如何方便老百姓更好地監督?市政協委員提出將公私車分別開來。據了解,武漢市已在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與私車的區別上作了一些探索,如將市直黨政機關公車號牌按部門分配控制在“鄂AWH100—999”之間,促進了規范公務用車運行。
施平的建議得到市紀委、市監察局采納,他們將組織各區對公務用車進行清理,實行公務用車標識試點,使公務用車區別于其他車輛。
據了解,公務用車標識試點的范圍包括:全市各區所轄未進行車改或已進行車改而仍保留公務用車的街道、鄉(鎮、場)及其二級單位(執紀執法及城管、環衛等單位已噴涂明顯專用車標識不在此列)。我市正在對公務用車進行清理,而統一的標識噴涂將在9月底前完成。武漢市2010年將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干部配置用車,探索并穩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推行公務用車標識制度,即在公車上貼上“公務車”之類的標識,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該制度已在成都、保定等多地推行,對遏制公車私駕、私用效果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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